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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一批船舶防污染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1-03-16 10:30 作者: 来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山东省长江经济带内河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我市积极开展船舶防污染改造工作。船舶防污染改造工作自2020年5月开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历时7个月。中心共派出船舶检验人员1200余人次,我市符合申请内河船舶防污染设施改造奖补资金的480艘船舶,全部加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和监控装置,并通过检验验收,预计可申请财政奖补资金600余万元。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批复,第一批40艘防污染船舶改造的奖补资金50.1万元,财政部门已于2021年3月12日前发放到位。

下一步,中心将按照省厅的安排,积极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报送审批,做好第二批防污染改造船舶任务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