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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1 10:36 作者: 来源: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枣庄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

位置:枣庄市滕州、薛城、峄城和台儿庄四个港区相关水陆域范围

概要:2013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13]260号”文批复了《枣庄港总体规划》;2013年,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审[2013]145”号文出具了《枣庄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在《规划》的科学指导下,枣庄港已建及拟建泊位共有49个,其中:已建泊位26个,拟建泊位23个。

为满足最新行业发展要求,落实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相关要求,加快内河水运转型升级,枣庄市港航管理局委托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枣庄港总体规划(修订)》,规划范围为枣庄市境内的港口及岸线,包括滕州、薛城、峄城和台儿庄四个港区相关水陆域范围。产业定位为发展成为以煤炭、矿建材料、集装箱、件杂货等运输为主,兼具旅游客运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港口。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魏

联系电话:0632-8689597

E-mail:zzghzgb@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枣庄港总体规划(修订)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枣庄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9日